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组织机构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任职超过三年的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新一轮选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院拟调整及选聘二级机构负责人职数
1.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1人;
2.重庆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研究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3.课程思政研究中心:主任1人;
4.合作交流中心:主任1人;
5.国际教育中心:主任1人;
6.研究生教育中心:副主任1人;
7.基础会计教研室:主任1人;
8.智能会计教研室:主任1人;
9.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1人;
10.资产评估教研室:主任1人;
11.审计教研室:主任1人。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个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事业心强。
(二)学院在岗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优先。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及奉献精神。
(四)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超过八年的负责人不再续聘该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本人自荐或系部推荐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附件1(自荐表),请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室付海南处。
(二)选聘条件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审定拟聘任人选,公示并进行聘任
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建议人选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下文聘任。
四、其他
(一)本通知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学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276937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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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