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按照市教委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发〔2024〕3号)要求,学院分团委组织开展重庆市2024年高校学生部分单项奖项的院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js555888金沙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2.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1.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由学院严格按照评优标准择优评选报送。
2.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不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分团委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评优材料的推荐表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 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一栏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一份,不与推荐审批表装订在一起,附表格后即可。与评优项目类别无关的证书不需要提交。
(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按要求报送,纸质件(学生个人登记表(附件1)、证明材料)交到明德楼2009,电子材料以“申报类别-姓名-班级-学号”命名,打包发送到ctbuaccs@163.com,逾期者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24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附件2:近三年校级优秀的名称、时间及文号一览表
共青团js555888金沙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