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优先考虑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5.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及人数为:
会计学(120201):具体人数见我院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
注:实际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专业及计划为准。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志愿填报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选择js555888金沙(学校代码:11799),选择拟报考学科及学科方向。
2.复试通知
学校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于“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复试
确认接受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学院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考生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有效),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校内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进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同步发放。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
2.奖助学金
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享受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12000元;入校后可通过申报立项给予3000-5000元的科研创新基金;第二、三学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予以资助。
3.其他
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返交通费。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2.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62760125
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2769448
监察处电话:023-62769741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德楼2006室
邮编:400067